加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时间:2022-06-24 09:50:02 疫情防控 浏览次数:

 加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为全面做好镇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处置散发和聚集性疫情,应对可能发生的疫情暴发和流行风险,根据《市加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 7 月 31 日国务院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会议要求和省、、市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会议安排,抓住当前疫情形势稳定向好的有利时机,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堵漏洞,做好各项防控准备工作,积极应对秋冬季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有效遏制疫情传播和扩散,保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不误、两推进,实现疫情防控常态化。

 二、工作措施 (一)开展“大排查” 对境外管控继续坚持“购票有预警、落地有人盯、运转全封闭、隔离全时空”的有效办法,对境内出现 1 例以上本土病例的地区立即启动排查管控机制。

 1.加强重点人群排查。通过定点镇卫生院发热门诊、个体诊所、药店等哨点监测,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和多点触发机制,不放过任何疑点;通过社区网格化管理“五长制”和村屯“十户联防"机制管控措施,织牢织密基层防护网;通过有效利用“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排查,确保不漏一人;持续加压推进公民个人主动报告和部门(单位)跟踪督促报告,切实摸清底数;通过持续开展“党员+疫情防控”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带头防控引领作用。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排查、监测、管控 2.加强重点场所排查。定期开展镇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部(海鲜市场)、超市等各类交易市场(包括附设冷库)以及专业冷冻冷藏库房、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的环境采样监测,对国产和进口冷链食品存储、运输设施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责任单位:市场局分局、镇卫生院并联系市卫健局、安监站并负责联系商务局和交通局 完成时限:持续排查、检测 3.加强重点物品排查。对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部(海鲜市场)、超市等各类交易市场(包括附设冷库)所存放或销售的物品开展监测检

 查,重点加大对来自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进口冷链食品的检验检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及时处置。

 责任单位:市场局分局、镇卫生院并联系市卫健局、安监站并负责联系商务局和交通局 完成时限:持续排查 (二)强化“大监测”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省、市和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提高监测敏感性和分析预警能力。

 1.做好病例监测。落实发热病例、急性呼吸道感染的住院病例等相关人员的核酸检测和传染病监测系统网络直报。

 2.做好重点场所人员监测。加强养老机构、学校、幼儿园、餐馆、农贸(集贸、海鲜)市场等重点场所人员及从业人员健康监测。

 3.做好社区监测。对纳入社区管理的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做好发热、呼吸道症状等监测。

 4.做好体温监测。严格执行火车站、公路客运站、商场超市等人员聚集场所的体温监测制度。

 5.做好药品销售监测。镇内至少 1 家有连锁分店的药店监测退烧、止咳、抗病毒等药品销售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6、做好病原学监测。定期采集一定数量的有发热症状的病例样本,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7、加强大数据监测。完善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发热门诊监测网络,发挥智能化信息技术优势,生成各类监测数据报表,实现每日每周监测数据的可视化展示与自动化分析。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市场局分局、镇卫生院并联系市卫健局、安监站并负责联系商务局和交通局、办公室联系网信办、党建办联系教育局 完成时限:持续检测 (三)组织“大培训” 1.救治队伍培训。组织医院相关专业的医护人员对新冠肺炎医疗救治方面的培训,同时通过远程视频等方式开展全员培训,做到新冠肺炎诊疗方案、防控方案、防护技能人人掌握,提高全体医务人员对新冠肺炎的认证能力,推动救治能力与日常工作能力大提升。

 责任单位:卫生院并联系市卫健局 完成时限:9 月底前完成

 2.采样队伍培训。组织医院相关医护人员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完成全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培训学习。组织医院相关医务人员进行核酸采样理论培训和实践操作培训,确保每个人都熟练掌握采样方法技能,能够在任何场所、任何条件下进行有效采样。

 责任单位:卫生院并联系市卫健局 完成时限:9 月底前完成 (四)开展“大演练” 各相关部门要紧紧抓住疫情平稳的有利时机,针对疫情防控开展各类情景演练,聚焦疫情防控流程,掌握关键环节、明确工作要点、熟悉管理流程,全面提升各类人员应对实战的能力,确保疫情面前指挥有序、忙而不乱。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完成时限:9 月底前完成 (五)推进"大建设” 1.强化发热门诊建设。镇中心卫生院要设置发热诊室和留观室。

 责任单位:镇卫生院并联系市卫健局 完成时限:12 月底前完成

 2.落实疫情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推广应用市开发的疫情综合管理相关系统,通过应用信息系统方便入户排查登记,创建四类人员建档立卡,摸排监测其健康状况,对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规范管理,实现疫情防控管理信息化。

 责任单位:镇政府办公室 完成时限:9 月底前完成 (六)做好“大准备” 1.防控物资准备。要健全完善储备物资调用机制,按照要求储备足量医疗物资。平时状态下医疗机构物资药品储备量原则上满足 10 天运转需要,战时状态下医疗机构物资药品储备量原则上满足 30 天满负荷运转需要。做好医疗废物转运和医疗污水处理。做好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生活必需品保障。物资储备均应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责任单位:镇政府办公室、镇卫生院、安监站并联系市工信局和发改局 完成时限:持续准备 2.隔离场所准备。要准备充足符合标准的隔离场所,保证突发疫情时能够立即启用。同时要有备用集中隔离场所作为补充。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完成时限:9 月底前完成 3.人员队伍准备。组建疫情研判、流行病学调查医疗救治、村(社区)防控、心理疏导等队伍。组建村(社区)管理人员、志愿者、网格员等村(社区)防控队伍。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中心卫生院 完成时限:9 月底前完成 (七)强化“大宣传”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以国务院《夏季重点场所里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和《不同风险地区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等防控指南为重点,通过新媒体发布信息推送温馨提示,村、社区和经营门店开展大喇叭(小喇叭)宣传等方式,多维度、全万位、无死角地开展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努力营造人人懂防控、会防控、参与防控的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八)开展“大督查” 启动疫情防控常态化督查工作模式,镇成立督导检查组(行业指导组)对上述工作任务列出清单、明确标准,逐条逐项开展督查,发现问题

 立即整改,让督查跟踪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全过程,确保疫情防控各项任务在规定时间内落实落地。对未及时完成任务的,一律追究相关责任。

 责任单位: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督导检查组 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单位、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直接指挥疫情防控的工作机制,主动谋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疫情防控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坚决压实、部门行业、企业法人和个人家庭的“四方”责任,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见效。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要统筹做好资金调度和保障工作,优先保障和及时拨付疫情防控资金,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支出需求,保障医疗物资动态储备。要做好资金的合理分配使用,建立疫情防控资金台账,严格规范资金用途,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各村、社区、单位、部门要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秋冬季防控工作的前期准备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行立改。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将适时对相关部门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开展暗访督查,对管

 控不严、作风不实、失职失责,导致疫情反弹、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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