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扶贫等民生资金项目监督检查为脱贫攻坚提供纪律保障的调

时间:2022-02-07 11:01:10 脱贫攻坚 浏览次数:
关于加强扶贫等民生资金项目监督检查为脱贫攻坚提供纪律保障的调研报告

贵州是全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的主战场,每年都有数额巨大的民生资金项目投入,一旦监督管理出现漏洞、查处惩戒不及时,民生资金就会成为腐败分子眼中的“唐僧肉“。充分释放民生资金项目的利好作用,助力贫困群众脱贫摘帽,实现贫困村贫困户同步迈入小康,必须以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创新扶贫资金运作模式、提高扶贫对象发展能力为目标,以强化投入、优化机制、加强监管为抓手,加强扶贫等民生资金项目监督检查,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一、目前扶贫等民生资金项目监管存在的问题
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攻坚战的冲锋号已经吹响。我们要立下愚公移山志,咬定目标、苦干实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1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这是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让人倍受鼓舞、深感振奋。但是在当前脱贫攻坚的关键阶段,仍有一些干部把扶贫资金项目作为个人“发家致富“的生财之道,侵吞挪用、优亲厚友、与民争利等问题时有发生,国家扶贫政策资金在一些地方被卡在了“最后一公里“。有些基层乡镇、村级在扶贫等民生资金项目监管方面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比如,今年8月2日,中央纪委公开曝光的扶贫腐败案例中,四川省乐至县中天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陈德勇协助他人骗取以工代赈建设资金,2019年,发展改革部门安排中天镇天灯村以工代赈建设项目,涉及资金200万元(含劳务报酬41万元)。2016年2月,陈德勇向项目承建人倪某某提供未参与项目建设的42名村民身份信息,倪某某据此编造了《劳务报酬发放登记表》,骗取项目补助资金41万元。陈德勇同时还有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县发展改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文国光和副局长张建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农经股长杨辉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山西省河曲县鹿固乡辉塔村党支部原书记刘俊雄、村委会原主任刘憨雄骗取“以奖代补“项目资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刘俊雄以养羊为名申请县畜牧局“以奖代补“项目扶贫资金,县畜牧兽医中心原主任苗旺青等人验收时,刘俊雄谎称一块坡地上的羊就是自己养的羊,从而通过项目验收,骗取3万元补助资金,实际上刘俊雄从未养过羊。此外,刘俊雄还骗取危房改造等资金11.24万元,刘憨雄骗取危房改造、村民供炭款等资金7.66万元。刘俊雄、刘憨雄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苗旺青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钱瑞峰、县扶贫开发中心干部王剑林、鹿固乡干部侯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县扶贫开发中心党支部书记邬文斌和鹿固乡原人大主席柳巨虎、副乡长任志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鹿固乡副乡长李锋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这些问题暴露出基层在扶贫等民生资金项目监管上还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围绕民生资金这块“大蛋糕“,“眼红“的“苍蝇“仍然不少,监管的薄弱环节仍然存在,民生资金被“拐骗“的风险仍然处在高位。
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从上述问题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和法纪意识淡漠,对中央要求置若罔闻,随意贪占扶贫资金;
一些职能部门对民生资金监管薄弱,扶贫等民生资金被“拐骗“的几率和风险仍然广泛存在;
一些纪检监察组织对群众身边腐败查处力度不够大、震慑不够强。这些问题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党和政府形象,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必须严肃处理。同时,也警醒我们必须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对扶贫等民生资金项目监督检查,切实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二、关于加强扶贫等民生资金项目监督检查的几点建议
加强扶贫等民生资金项目监督检查,必须紧紧围绕“大扶贫“战略,把推进、服务、保障脱贫工作任务的落实作为民生监督的主要任务,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反映问题集中、局部发现问题较多的领域,做细做实做深责任追究、警示教育和基层基础建设等工作,以更大力度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一)要在落实好“主体责任“上下功夫。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打赢脱贫攻坚战,关键在各级党组织,关键在“第一责任人“。只有“一把手“高度重视,扶贫等民生资金项目监督才会取得更大成效。因此,要引导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强化“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始终把“主体责任“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一是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党委(党组)要定期安排廉洁从政专题学习,通过剖析腐败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始终保持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
加强对党规党纪的学习,真正让党员干部明白哪些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做到慎言、慎行、慎微、慎独,以无私无畏的心态自觉接受监督,在严于律己中干事创业。二是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党委(党组)要强化对案件办理工作的支持,关键时刻理直气壮、旗帜鲜明地为纪检监察机关鼓劲打气、撑腰壮胆,保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权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零容忍“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切实做到王岐山书记讲的那样:“凡是敢向民生资金伸手就决不客气“,对触碰扶贫资金“高压线“、踩到扶贫项目“红线“,对纪律规矩置若罔闻、我行我素的,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出于什么目的绝不姑息,一律严惩不贷,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格局。
(二)要在发挥好“监督责任“上下功夫。重点在专项监察与常规监督、纪律审查与基层基础建设、纪委监督与部门主抓“三个结合“上下功夫。一是既要完成规定动作,落实好省级每年选取的扶贫资金监察项目,又要开展自选动作,因地制宜、结合实际抓好各个领域扶贫等民生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同时,注重从群众来访、来信中梳理问题线索,做到有访必查、有查必究,只要群众有举报,就坚决扭住不放、一查到底。二是既要抓好纪律审查,整合县级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组建民生监督组,重大问题线索处置由县纪委组织或督办,又要抓好民生监督机构建设,确保所有乡镇教育谈话室全覆盖,村居一级配齐民生监督员,广泛延伸监督触角,夯实纪律审查的基础。三是既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执纪问责主体作用,强化对扶贫专项资金的监管,又要督促有关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主动作为、强化监管,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生动局面。
(三)要在保持好“高压态势“上下功夫。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惩治腐败不定指标、上不封顶,有腐必反、除恶务尽。要始终高举反腐利剑,聚焦腐败易发多发问题和领域,突出办案重点,查办典型案件,重点查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违法案件,查处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要健全完善重大案件警示教育制度,通过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广大党员干部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正确对待权力、谨慎使用权力、防止滥用权力。要突出问责追责,坚持既查直接责任、又查领导责任,既查案件本身的问题、又查监督不力的问题,倒逼责任落实到位。要高度重视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厉查处侵民扰民的“害群之马“,集中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反腐倡廉带来的新成果、新气象。
(四)要在制定好“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在坚决有力惩治腐败的同时,见微知著、举一反三,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瞄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快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从根本上遏制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抓好行政监察和审计工作,规范扶贫专项资金、社保基金、惠民资金等专项资金管理,彻底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问题发生;
抓制度落实、纪律执行,对踩“红线“、越“底线“的严肃查处,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为脱贫攻坚提供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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