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述职述廉材料

时间:2022-01-06 01:32:52 述职报告 浏览次数:

殷敏同志述职述廉报告

(2011年1月5日)

同志们:

刚刚过去的2010年是“十一五”的收官之年,也是镇江发展进程中又一个重要的跨越之年、转型之年。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为己任,局党组团结带领全局同志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振奋精神,苦干实干,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局党建工作被市委评为先进,镇江公证处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跨越发展有功单位,市法律援助中心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市律协党委被评为“全省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先进集体”。1个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2家律师事务所被评为“江苏省优秀律师事务所”。下面,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我向大家报告司法局领导班子和个人学法、履职、廉洁自律的情况。

一是服务经济发展取得新业绩。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中心,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整合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资源,扎实开展“后发先至、法律助航”专项活动,成功举办“创业〃合作〃发展”大型法律服务推介会,与市发改委签署“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保障职能,更好地服务大项目建设和经济转型升级”合作备忘录,联合出台《为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的意见》。在市法律援助中心、镇江公证处、中坚汇律师事务所等5家单位建立“镇江市大学生法律服务创业实践基地”。举办“政府投资项目法律服务”报告会,开展“走进新区、牵手新企”等系列活动,受到企业和创业者的欢迎。全市法律服务人

员走访企业累计 29495家,制定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办法、措施780条,向企业发送“联系卡”、“咨询函”14342个,为企业答疑、会诊19123人次,办理涉及企业转型升级法律事务888件,办理重大投资项目法律业务377件,针对企业开展特色业务或定制业务 3172件,有力促进了企业的转型升级。公证业积极服务全市大项目和招投标中心建设,创新开展农村金融公证业务并向全省推广。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提出的《关于利用私募股权基金的资金和价值创造优势,促进镇江经济跨越发展的法律建议》得到了刘捍东市长的批示肯定,市政协郭礼荣主席在视察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时对专项活动的开展给予了高度评价。一年来,全市律师、法律工作者共办理案件14963件,公证机构办理各类公证26186件,司法鉴定机构出具司法鉴定文书3286件,为全市经济转型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是维护社会稳定展现新成效。坚持把以调促和的原则贯穿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处臵群体性事件的全过程,积极引导人民群众有序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努力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我市律师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消除纷争、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的做法被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栏目专题报道。加强辖市区、镇(街)两级调处中心规范化建设,在全省率先推行调解工作流程和格式文本“一本通”。成功召开全市人民调解暨诉调对接推进会,与市综治办、公安局、卫生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促进医患纠纷调解规范化运作。今年以来,城区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共接待当事人投诉88起,立案61件(上年未结6件),结案

65件,患方诉求金额1355.2万元,医疗机构赔付190.9万元,减免医药费134.13万元,有效维护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与市法院、检察院进一步规范细化对接办法,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的联调对接机制,在人民法院( 人民法庭 ) 设立“人民调解室”19个,与 57个公安派出所实现了公调对接。集中开展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大力开展民生类、发展类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一年来,全市各类调解组织共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0260次,受理纠纷12513件,调解纠纷12451件,调解率99.5%,调解成功12257件,调解成功率98.5 %。

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社区矫正工作,建成网络监管系统,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移动定位监管,深入开展心理矫治,积极推进矫正协会建设,进一步规范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安臵帮教工作,加强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纳入社会保障和社会救济体系,积极延伸帮教,开展对服刑人员的释前就业培训。

三是改善民生作出新贡献。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出台《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机构窗口建设的意见》。将与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假冒农资、环境污染、征地拆迁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建立经济适用房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开辟涉农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积极开展“关爱新市民、服务零距离”法律援助活动,开展全市十大法律援助案件评选,江洲律师所代理的“唐瑞贤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被评为江苏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件,江苏卫视予以专题报道,扩大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影响。今年以来,

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接受群众咨询10536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90件,增幅达16.4%,人民群众满意率98%以上,切实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严格考试纪律,突出人性化服务,顺利完成2010年度司法考试组织工作。司法鉴定工作加强质量控制,强化监督管理,鉴定结论采信率99%以上,江苏大学司法鉴定所全省率先通过国家级资质认证认可。

四是法制宣传教育开创新局面。扎实推进“法律六进”,积极发挥领导干部学法龙头作用,不断深化小学法制教育,深入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与法律同行,与和谐同在”普法进企业等活动,大力宣传宏观调控、投资开发、国际贸易、改善民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法制宣传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份额。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与民生频道联合推出《法治进行时》栏目,命名10个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打造镇江市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龙吟坊价格普法一条街、葛仙湖法治文化公园等法治文化基地。深化法治实践,积极推进民主法治村建设,京口区华润社区“135民主议事”模式获省级推广,润州区金江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认真开展“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省考核验收组认为,我市“五五”普法“推进有力有序,亮点品牌点面结合,实际效果精彩纷呈,保持了“四五”普法以来良好势头,始终居于全省第一方阵”。

五是队伍和基础建设得到新加强。扎实开展“创先争优”、“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业务培训,着力优化机关效能建设,在市人大评议政府部门效能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稳步推进律师队伍警示教育和基层法

律服务工作者集中教育整顿,提高律师践行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职责的自觉性。切实改进法律服务业行风建设,我局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作经验介绍。切实加强法律援助中心、辖市区、镇(街)两级矛盾调处中心规范化建设,统一规范司法所标识,积极推进办公自动化和管理信息化建设,基层基础进一步强化。

六是班子自身建设实现新提升。局党组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思想建设,坚定理想信念。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始终在政治、思想和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学法用法,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强化执法为民理念,积极推进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年内无行政诉讼案件,未发生执法投诉情况。完善并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班子成员之间坦诚相见,协作配合,党组的凝聚力、战斗力、核心作用进一步增强。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局行政处罚关键节点监控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推进重要权力节点监控机制建设。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做法在市委市政府召开的专题会议上作经验交流。以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为抓手,深入开展全系统廉政文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这些工作和成绩,是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局领导班子务实努力,全局上下团结进取的结果。就我个人而言,作为“班长”,按照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原则,既总揽全局、当好表率,

又团结民主、协调各方,在工作实践中注重把握以下四个方面:

1.认真学习,科学决策。学习是提高自身素质,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一年来,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全面领会决策部署,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去分析、研究和解决问题,始终保持理论上的清醒与政治上的坚定。作为市普法办主任,在法律法规的学习上,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个人法治信仰、法律意识的增强全力推动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积极营造全社会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浓烈氛围。认真钻研司法行政业务,深入研究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主动将司法行政工作融入镇江发展大局去思考去谋划。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在《中国司法》上发表了《关于加快发展市级法律服务业的思考》调研文章

2.履职尽责,创新创优。为推动镇江司法行政系统早日实现“全省争一流、全国创特色”的工作目标,用心用智谋发展,尽力尽责促跨越。注重调查研究,集思广益,与班子成员一起,深入研究制约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想方设法营造发展环境,先后争取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大调解工作,市政府专门研究专职社工工作,联合市编办召开专项编制管理座谈会等;注重创新作为,在全局上下积极倡导创新创优创一流的工作理念,全心全力全方位支持创新项目实施,目前我市大型普法电视栏目、实习律师考核、大调解规范一本通、安臵房社区法律援助站建设、社区矫正协会建设、政府法律顾问团运行质效均走在全省前列;注重真抓实干,工作中力求紧张快干,求真务实,不搞形式主义,不搞形象工程,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决策后,抓推

进、抓落实、抓薄弱环节,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无论是“五五”普法考核验收,还是“法律助航”专项活动,关键时刻靠前指挥,和同志们一道干、共同推。

3.以人为本,清正廉洁。在定目标、作决策、抓工作中,凡是涉及基层和干部职工的事情,我都非常重视,带着感情、带着责任认真去做。政法专项经费向基层倾斜,表彰奖励向一线靠拢,干部职工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时时放在心中。一年来,先后开展了“跨越发展看镇江”等活动,抓住一切机遇凝心聚力。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勤政廉政,一年来,我没有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行为;没有“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行为,没有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没有违反公务宴请活动有关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违反规定在工作日午间饮酒;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干预和插手各种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没有违反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的情况;没有违反规定在住房问题上以权谋私,超标准建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无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同时也无其他违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

4.发扬民主,团结干事。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在涉及全局性重大问题和事项上,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及时召集党组会议讨论研究,不搞临时动议,不搞“一言堂”。能自觉维护班子形象,搞好团结协作,做到既总揽全局、把握重点、协调难点,又充分支持分管领导开展工作。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

严以律已,宽以待人。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市司法局领导班子以及我个人还有不少工作需要加强和改进,我们将进一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市委、市政府的各项要求,紧紧依靠全局同志,把镇江司法行政争先奋进、跨越发展的劲鼓得更足;把服务发展促进稳定的职能履行得更优;把广大干部职工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解决得更好,为全市加快转型升级,实现强市富民作出更大的贡献。

从我个人来讲,还要克服学习上系统性不够,工作上深入基层不够,领导方法上比较急躁等问题,更加严于律已,尽心尽责,不辜负组织和同志们的关心、信任,努力争当热爱学习的表率、坚定信念的表率、改革创新的表率、团结向上的表率、廉洁奉公的表率,为实现镇江司法行政事业的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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