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委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

时间:2022-02-02 10:35:31 工作要点 浏览次数:

  XX区委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

  2021年全区党建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市委十二届五次、六次全会和区委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主线,围绕绿色发展战略这一中心任务,落细落小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抓好巡视整改,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作为,着力补齐短板,构建“大党建”工作格局,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用党建工作实践为全局发展凝聚力量,为实现“建设绿色国际港,打造创业核心区,共筑和谐宜居新家园”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加强党员干部思想理论武装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与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一起列为理论武装的重点,认真抓好党员干部学习。学好用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全面从严治党面对面》等理论读物,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突出抓好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举办处级干部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系列专题研讨班,大力推行领导干部上讲台工作。加强宣传解读阐释,加强对贯彻落实讲话精神和四中全会精神的督促检查,严肃查处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决策部署等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落实单位:区纪委机关、区委办公室、区委党校、区人力社保局党组、区国资委党委、各党(工)委及各基层党组织)

  2.大力营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良好氛围。做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主题宣传,策划推出一批精品报道、精品节目,大力宣传全区广大干部群众以饱满热情和优异成绩搞好经济建设的实际行动,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伟大祖国好的主旋律。利用中心组学习、系列报告会、新闻宣传、专题培训、辅导讲座等多种形式,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热潮。做好处级干部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轮训工作,对各类干部培训作出部署,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落实单位:区纪委机关、区委政法委、区直机关工委、区委教工委、区委农工委、区委社会工委、区委党校、区委区政府研究室、区国资委党委、区委卫生计生工委、区人力社保局党组、各党(工)委及各基层党组织)

  3.推进主题教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主题教育为基本内容,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推动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践行“四讲四有”,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不断增强政治觉悟、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作表率,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边学边改,聚焦突出问题,巩固和拓展基层党建7项重点任务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落实单位:区纪委机关、区委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农工委、区委社会工委、区委卫生计生工委、区国资委党委、各党(工)委及各基层党组织)

  4.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通过中心组学习、党委(党组)会等方式加强意识形态预测研判、信息沟通与工作联动,提高意识形态识别能力、治理能力和引导能力。守好意识形态工作阵地,加强对区内新闻媒体、学校、文化社团以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组织开展意识形态专项督查。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坚决打击危害国家政治、文化安全的各类非法经营活动,严厉查处各类非法出版物特别是政治类非法出版物,努力维护和谐有序的文化市场经营秩序。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落实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政法委、区委教工委、市公安局XX分局党委、区委党校、区文明办党组、区文委党组、区广电中心党组、各党(工)委及各基层党组织)

  5.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素质和专业化能力。把“四个意识”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首要内容,统筹办好主体班次培训,加强关键岗位干部培训,区委常委通过专题授课、座谈交流等形式,深入培训班接触干部、掌握情况。推进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各业务部门分工负责的培训格局,积极开展好换届后各领域干部业务培训。围绕落实我市战略定位、推动绿色发展等中心工作,举办现代制造业发展、品牌建设与管理等专题培训,帮助领导干部提高素养和专业能力。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区委办公室;落实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直机关工委、区委农工委、区委社会工委、区发展改革工委、区国资委党委、区经信委党组、区人力社保局党组等)

  二、坚持好干部标准,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6.做好市十二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把关作用,坚持代表条件,突出政治标准和先进性,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组织动员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党员参加推荐提名,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市十二次党代会代表推选工作,认真落实“凡提四必”要求,严把资格条件关、整体结构关、身份认定关、产生程序关,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选举任务。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办公室;落实单位:区纪委机关、区委统战部、各党(工)委及各基层党组织)

  7.突出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毫不放松地抓好领导班子能力建设,特别是提高“一把手”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健全完善领导班子综合情况定期分析制度,完善组织部门与信访审计、纪检监察、专项督导等部门的长效沟通机制,分期分批开展区直部门二级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工作,全面掌握班子运行和干部履职情况。紧紧围绕区域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和国资国企改革、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等重要领域改革,重点配强党政正职和关键部门、重要岗位的干部,加大专业型干部选拔任用力度。以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重点,全面加强领导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落实单位:区纪委机关、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直机关工委、区委政法委、区委教工委、区委农工委、区委卫生计生工委、区国资委党委、区总工会党组、团区委、区妇联党组等)

  8.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2020—2025)》,完善干部发现、储备、培养、考察、选拔机制。坚持把“工匠精神”融入干部“选育练用”各环节,针对“心理、性格、压力”等指标,对处级领导干部开展综合素质测评。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研究制定关于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意见,加强综合考核评价信息平台建设,探索“大数据”分析应用,为考核工作提供信息化保障。深化干部“实绩”考核,强化干部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促使干部在疏解整治促提升、违法建设控制、水和大气环境治理等中心任务中敢于担当。不断探索后备干部、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培养选拔新路径,完善处级后备干部、中长期培养干部动态调整机制。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落实单位:区纪委机关、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政府办公室、区直机关工委、区委政法委、区委教工委、区委农工委、区委卫生计生工委、区国资委党委、区总工会党组、团区委、区妇联党组、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等)

  9.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实《贯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办法》,建立完善“下”的渠道,加大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力度。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有关规定,适时建立完善我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相关政策和制度;根据市委要求,协助做好法官、检察官职务序列改革,落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相关政策。加大正向激励力度,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调动和保护干部积极性。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落实单位:区纪委机关、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法院党组、区检察院党组、区直机关工委、区委政法委、区委教工委、区委农工委、区委卫生计生工委、区国资委党委、区总工会党组、团区委、区妇联党组等)

  10.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狠抓“关键少数”,突出加强对“一把手”贯彻省委、市委、区委各项规章制度和决策部署、发挥班子整体功能情况的管理监督。构筑领导干部“全生命周期”监督流程,紧扣任前、任中、任后三个环节,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强化监督措施,深入推进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工作常态化。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畅通信息沟通渠道,整合干部管理监督资源,增强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工作合力。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注重抓早抓小抓经常,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一步加大提醒函询诫勉力度。严格贯彻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两项法规,坚持应核尽核,强化问责处理。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资格审查制度,前移监督关口,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坚持不懈抓好“三超两乱”、干部档案造假、领导干部违规兼职等专项整治工作,9月底前完成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整改消化任务。扎实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军转安置等工作。适应选调生与大学生村官工作并轨新形势,创新选调生的培养管理模式。(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党组;落实单位:区纪委机关、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政府办公室、区直机关工委、区委政法委、区委教工委、区委农工委、区委卫生计生工委、区国资委党委、区总工会党组、团区委、区妇联党组、区信访办党组、市工商局XX分局党组、区编办等)

  11.坚持在实践中培养锻炼干部。以后备干部和中长期培养对象为重点,通过交流任职、挂职锻炼等方式,有针对性地选派干部到区内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基层一线和区域协同发展重点领域、对口支援地区经受锻炼。扎实做好对口支援、对口帮扶、对口协作和挂职干部的选派工作,进一步完善人选产生、管理和服务保障机制,探索关心关爱干部的机制和载体,妥善安置期满干部。认真做好京冀互派干部人才挂职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我省市与沈阳市开展互派干部挂职交流的具体工作。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落实单位:区纪委机关、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直机关工委、区委政法委、区委教工委、区委农工委、区委卫生计生工委、区国资委党委、区总工会党组、团区委、区妇联党组、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党组等)

  12.加快构筑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工作格局。编制《XX区“十四五”时期人才发展规划》,引领人才工作科学发展。依托中科院联动创新产业园、产业技术联盟、国家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载体,培养引进领军型企业人才、创新型科技人才和高素质专家人才,大力吸引高层次人才来我区创新创业。深化临空经济高端人才聚集区建设,牢牢抓住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区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智能新能源汽车生态产业示范区建设的契机,促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聚集。贯彻《人才一体化发展规划(2020—2030)》,积极探索区域间人才合作模式,强化人才项目对接,用人才协同发展引领新的经济增长。加大人才项目奖励激励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做好专家人才联系服务工作,搭建专家人才为地区发展建言献策平台。继续推进人才公租房建设配租工作,着力解决好人才住房难问题。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党组;落实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农工委、区委教工委、区发展改革工委、区住建委党组、区科委党组、区财政局党组、区委卫生计生工委、区国资委党委、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党组、市公安局XX分局党委、区总部企业和临空经济高端人才服务中心党组等)

  三、筑牢基层党建工作基石,着力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

  13.加强基层党建规范化建设。对照市级2020—2021年基层党建工作行动计划,研究制定区级基层党建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理顺社会工委、农工委等各党工委的党建工作职责,健全党工委抓分管领域基层党建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各基层党组织从严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分类梳理现有基层党建制度,形成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手册。修订完善村干部待遇保障办法,落实社区工作者待遇保障办法,统筹用好城乡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创新“互联网+党建”,推进基层党建信息化建设。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农工委、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党组;落实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政府办公室、区直机关工委、区委教工委、区委卫生计生工委、区经信委党组、区国资委党委、各党(工)委及各基层党组织等)

  14.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抓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深入开展第一书记驻村帮扶低收入村增收和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助推“煤改电”工程等重点任务顺利完成;深化推进村(居)规民约建设,强化由点到面的推广,提升基层协同共治水平。落实全国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推动传统社区党建与驻区单位、新兴领域党建融合。巩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两个覆盖”效果,扎实推进园区党建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商务楼宇、商圈市场等党建工作,打造党建特色品牌。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区属国企党建责任清单,加强和改进国企党建工作。加强对各行业党建工作的分类指导,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巩固机关基层党组织地位作用。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农工委、区委社会工委、区直机关工委、区国资委党委;落实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委教工委、区委卫生计生工委、区总工会党组、团区委、区妇联党组、区文明办党组、区民政局党组、各党(工)委及各基层党组织)

  15.建强基层党组织骨干队伍。分级分类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全员轮训工作,提升整体素质。坚持和完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强化基层导向,引导优质人才资源向基层倾斜,选派后备干部到村和社区任职。建立村、社区干部人才库。加强镇、街道专职党务工作者力量配备,提升履职能力。突出抓好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实现“劣退优补”。探索建立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队伍,规范兼职党建指导员选派工作。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农工委、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党组;落实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教工委、区委卫生计生工委、区国资委党委、各党(工)委及各基层党组织)

  16.从严管理基层党员队伍。加强对全区发展党员工作的统筹协调,继续加大在农村、非公企业、社会组织以及高知识群体和少数民族群众中发展党员力度,进一步优化党员结构。稳妥慎重有序做好失联党员的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探索建立从严管理党员长效机制。依托党内信息管理平台,开展党员干部信息填报,做好信息收集、数据分析等相关工作。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农工委、区委社会工委、区统计局党组;落实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直机关工委、区委政法委、区委教工委、区委卫生计生工委、区国资委党委、各党(工)委及各基层党组织)

  17.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及市委、区委决策部署,从巩固党的执政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政治高度,抓好党的群团工作。切实加强党委对群团工作的领导,扩大基层和社会领域群团组织覆盖面。推进群团工作规范化建设。创新群团组建模式,重点推动非公经济组织群团工作,依托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制度,在各党(工)委的领导下,积极开展非公领域群团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做好群团干部教育培训,将群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党的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提升群团干部整体素质。强化群团工作者队伍建设。切实保持和增强党的群团工作和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着力形成“党建带群建,群建促党建”的良好格局。

  (牵头单位: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落实单位:区总工会党组、团区委、区妇联党组、各党(工)委及各基层党组织)

  四、落实从严从实要求,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

  18.严格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完善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基层联系点、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同干部群众谈心等制度。固化全国党代表任期制联系点工作成果,扎实开展区级领导组团式驻室活动。扎实做好“一助一”工作。改进和创新联系服务群众方法,健全征集群众意见、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制度,通过及时处理来信、热线电话等传统方式和网上信箱、微信等现代信息手段,多渠道了解社情民意,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办好民生实事。(牵头单位: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落实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直机关工委、区委农工委、区委卫生计生工委、区国资委党委、区总工会党组、团区委、区妇联党组、区信访办党组、区“一助一”办公室、各党(工)委及各基层党组织)

  19.锲而不舍纠正“四风”。密切关注新动向,紧紧盯住重要时间节点,从严查处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潜入地下公款吃喝、违规发放福利补贴等顶风违纪的问题。注意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中央、市委、区委决策部署等突出问题。对执纪审查对象的“四风”问题,要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深化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党的十九大以来改进作风的好经验,将行之有效的措施制度化,为纠正“四风”提供制度保障。

  (牵头单位:区纪委机关、区委办公室;落实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各党(工)委及各基层党组织)

  20.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不断加强纪律教育,加大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的宣传教育力度,坚持落实廉政谈话、警示教育等制度,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党规党纪意识。认真做好中央、市委、区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对各党委(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查摆出的问题,认真剖析深层次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积极传播正能量,以优良党风带动社会风气转变。(牵头单位:区纪委机关、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落实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区文明办党组、区广电中心党组、各党(工)委及各基层党组织)

  五、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

  21.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检查考核作为推动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作为检验责任落实情况的重要方式,扎实做好迎接我省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认真研究部署区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加强对中央、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在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快功能承接和疏解、全力支持城市副中心建设的发展大局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牵头单位:区纪委机关;落实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绩效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党组、区审计局党组、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各党(工)委及各基层党组织)

  22.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落到实处。严肃查处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的各种行为,不断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放松,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检查;推动落实党内监督体系,制定和完善党内监督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

  (牵头单位:区纪委机关;落实单位: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各党(工)委及各基层党组织)

  23.完善落实问责长效机制。严格落实问责条例,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把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执纪监督的重点,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等方面进行问责。对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不到位引发严重后果的,要首先严肃问责。对区政府确定的121项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没有按要求完成的,特别是在功能承接和疏解、生态环境建设、城市建管、民生保障等方面的重大工作任务中,错失时机、耽误进程的,要严肃问责。定期报告问责情况、曝光典型问题,对问责不力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牵头单位:区纪委机关;落实单位: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绩效办)、区编办等)

  六、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不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24.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围绕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目标,落实“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任务要求,坚持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作为重中之重。聚焦行政执法、民生社保、国有企业、农村“三资”等领域突出问题。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严肃查处“小官贪腐”,集中整治“微权力”腐败,坚决查处贪污、侵占、挪用惠民惠农、转移支付资金和集体资产问题,加大对土地征收、流转过程中发生的与民争利以及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深化“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治理,提高行政效能。

  (牵头单位:区纪委机关;落实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检察院党组、区法院党组、市公安局XX分局党委等)

  25.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切实把监察体制改革作为政治任务来抓,设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确保形成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纪检监察工作体系。进一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实现派驻机构的全覆盖,明确工作重点,加强日常监督,发挥好就近监督的“探头”作用。建立巡察制度,扩大巡察覆盖面,着重加强对问题反映集中的单位和部门进行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基层。

  (牵头单位:区纪委机关;落实单位:区委办公室、区人大机关、区委组织部、区检察院党组、区政府办公室、区委政法委、区编办、区财政局党组等)

  七、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意识,着力构建“大党建”工作格局

  26.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大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努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集体领导制度。落实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按原则办事、按规矩办事、按集体意志办事。坚持和完善党内民主各项制度。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推进党务公开,发展和用好党务公开新形式。规范和完善选举制度规则,坚持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制度意识、规则意识。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已有制度的执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党内法规制度实施情况作为督查、巡察的重要内容,对重要制度贯彻落实情况开展定期督查、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维护制度的权威性。

  (牵头单位: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纪委机关;落实单位:各党(工)委及各基层党组织)

  27.强化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督导作用。健全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谋全局、管宏观、抓大事、促落实”职能。加强与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做好工作衔接,推动党建重点任务和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深入探索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特点规律,建立党建智库,总结提升基层典型经验并在全区推广。加强对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关于党的建设重大问题研究,细化对我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创新举措、成功实践的研究。强化党建工作品牌建设,突出“XX党建”的品牌效应,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引领带动作用,提升影响力和辐射力。

  (牵头单位: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单位:区纪委机关、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区政府研究室、区委党校及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28.加强党建工作顶层设计。完善党建工作体系,坚持全局统筹,突破条块限制,理顺工作流程,建立齐抓共管的组织体系,实现党建工作领域全覆盖。科学设计党建工作指标体系,按照“纵向分级、横向分类”的原则,制定系统性、规范性和可评价性的指标体系,确保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建设“全区党建工作指标绩效考核系统”,制定《党建工作绩效考核评估办法》等,把党建工作纳入各单位、各部门绩效考核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实绩考核,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检查。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区纪委机关;落实单位:区委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区政府研究室、区委农工委、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党组及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29.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建立全过程管理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四定”(定性、定时、定量、定责)标准,推动党建任务落实。强化党建督导工作力量,制定《党建工作督导办法》,围绕年度工作和专项任务,对基层党建工作全年开展督促指导。制定《党建工作专项督查办法》,对重点难点工作的各个环节开展专项督查。严肃党建履职问责,制定《党建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结果应用,制定《党建考核结果用于干部使用管理的办法》,突出党建在干部使用管理中的重要导向作用。

  (牵头单位:区纪委机关、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落实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党校、区委区政府研究室、区委农工委、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党组及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30.深化全区党建工作理论研究和理论创新。抓好党的十九大以来理论创新成果的研究,大力宣传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创造新成就新经验。围绕“行政效能”,选取具体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做好党建工作案例数据库建设。总结提炼2021年党建工作理念和思路,形成理论成果,指导全区党建工作开展。

  (牵头单位:区委区政府研究室、区委党校;落实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纪委机关、区委宣传部及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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