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思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策划方案

时间:2022-04-20 16:05:06 策划方案 浏览次数: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上思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策划方案,供大家参考。

2022年上思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策划方案

  一、招聘计划

  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今年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农村小学特岗教师招聘计划数共30个。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鼓励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应聘,各岗位可适当招聘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6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师范类专科毕业生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本科、师范类专科毕业生是否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不作为报考条件要求。

  (三)报名人员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拟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一致;
没有对应专业岗位的考生,按文理科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岗位;
报考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学科一致。

  (四)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在事业单位和特岗教师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人员。

  3.服务期未满的定向培养人员、特岗教师。

  4.在职在编制公职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登录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包括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10日。

  2.资格审查:由上思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股工作人员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于2021年6月15日完成。

  3.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必须加入“2021年特岗招聘报名群”的QQ工作群,招聘有关通知和要求将在报名群里及时公告。考生加群时要备注自己的真实姓名和报考岗位名称,如“张三、小学语文”,如不按要求进行,将被移出报名群,后果自负。

  (二)现场招聘。

  1.招聘时间:2021年7月中旬,具体待通知。

  2.招聘对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

  3.资格复审:招聘前对报考人员必须进行资格复审,主要验证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其他个人求职材料。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待通知。

  4.招聘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答题时间限定在每人10分钟内(含审题时间),超时将被酌情扣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分不达到60分以上〈不含60分〉的人选不能进入体检和考核程序,不能递补为拟聘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报考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5.体检:由上思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组织拟聘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6.公示:拟聘人员名单按程序在上思县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至少7个工作日。

  7.招聘要求: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xx〕155号)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xx〕79号)精神招聘特岗教师。整个招聘工作必须按照“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进行,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公布名单与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由县人民政府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报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录用或者调剂计划。

  签订合同及报到时间:2021年8月31日前。

  3.录入“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县教科局于9月20日前在“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2021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四、相关政策

  (一)我县将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管理要求,对特岗教师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入编、建立人事档案、考核、转正定级、晋升职务、核定工资福利、户口等工作,确保特岗教师享有公办教师同等待遇。统筹盘活调剂编制资源,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数内为3年聘用期满的特岗教师办理入编。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数内无空编的可先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待腾出空编后,优先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特岗教师办理入编。

  (二)我县将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由各地参照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

  (三)我县将规范特岗教师管理,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必须安排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主动关心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为特岗教师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特岗教师在聘期内,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扬;
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
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时将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

  (四)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xx〕21号)执行。3年聘期内,没有教师资格证的特岗教师需积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对于服务期满3年且还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特岗教师,3年后不能转岗。

  (五)特岗教师依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xx〕18号)、《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xx〕3号)有关规定,自主申请相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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